首页 / 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在办结委托事项后,应当及时与委托人结算预收的律师异地办案差旅费用。结算时,应当向委托人提交费用使用清单和开支的有效凭证,由委托人审核确认。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