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 第九十五条独立法条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九十五条第七章 工作时限第九十五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药品注册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受理、补正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