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 第六十条独立法条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四章 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程序 / 第一节 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第六十条申请适用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申请人应当向药品审评中心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药品审评中心按照程序公示后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