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二章 基本制度和要求

第十九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支持中药传承和创新,建立和完善符合中药特点的注册管理制度和技术评价体系,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研究方法研制中药,加强中药质量控制,提高中药临床试验水平。 中药注册申请,申请人应当进行临床价值和资源评估,突出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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