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章 基本制度和要求第十七条药品审评中心等专业技术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专家咨询制度,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在审评、核查、检验、通用名称核准等过程中就重大问题听取专家意见,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