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 第一百二十四条独立法条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十章 附 则第一百二十四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作的药品注册批准证明电子文件及原料药批准文件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