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制定机关
- 国家能源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