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八条广电总局颁发的《摄制电影许可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实行隔年检验制度。地方电影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颁发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制定机关国家电影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