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经营者的许可和备案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