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第一条第一条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共道德,防止传染病由境外传入或者由境内传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