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运营服务

第二十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应当分别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到乘客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