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第三章 运营服务

第十九条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为乘客提供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的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运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运营服务质量承诺并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备案,定期报告履行情况。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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