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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