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未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未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