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第九条独立法条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九条按照本规定办理报告手续的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和报告程序。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