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六章 人员防护与事故预防第三十条船舶载运可能释放有毒气体的固体散装货物时,应当对货物处所提供机械通风或者自然通风。 船舶载运可能释放易燃气体的固体散装货物时,应当对货物处所提供机械通风。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