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八条

载运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船舶,应当根据所载货物的特性和航行区域特点制定货物处所定期巡查计划。 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应当按照巡查计划进行定期巡查,并记录巡查情况。发现货物具有流态化趋势或者已经流态化的,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就近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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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