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条

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装船期间,遇降水等可能引起货物水分含量升高或者其他特性变化的情形,船舶和港口经营人应当立即采取停止作业、关闭舱盖等安全措施。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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