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载运固体散装货物,适用本规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