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运固体散装货物监督管理,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