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

第三十五条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向发证机关缴回原许可证,领取新许可证,并依据有关规定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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