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 / 第四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十章 罚 则第四十九条操作单位和质检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商务部商财政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扣拨其管理费和公证检验费补贴,直至取消其业务操作和公证检验单位资格。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