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第十章 罚 则

第四十九条

操作单位和质检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商务部商财政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扣拨其管理费和公证检验费补贴,直至取消其业务操作和公证检验单位资格。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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