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专员办对承储单位执行储备肉收储、轮换、动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财政部,抄报商务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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