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九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四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按照信贷政策有关规定,加强对储备肉贷款的信贷监管,并将监管情况通报商务部、财政部,抄送操作单位。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