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八章 质量管理第三十八条质检单位应在收到商务部委托检验通知后,依据国家储备肉质量公检有关规定在储备活畜出栏前完成公证检验;依据国家储备冻肉质量公检有关规定在储备冻肉入库时进行公证检验。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