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七章 出库(栏)和动用管理

第三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商务部提出动用储备肉计划,商财政部后及时下达动用品种、数量、价格和使用安排: (一)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 (二)全国或者部分地区肉类市场出现异常波动; (三)其他需要动用的情形。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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