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在库(栏)管理
第二十六条
操作单位和承储单位依照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在库(栏)管理。承储单位应加强储备肉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操作单位,操作单位应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商务部、财政部。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在库(栏)管理
操作单位和承储单位依照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在库(栏)管理。承储单位应加强储备肉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操作单位,操作单位应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商务部、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