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四章 入储管理

第十九条

操作单位根据储备肉入储计划与承储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事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妥资产抵押、担保手续或足额交付保证金,并按计划入储。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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