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第六十二条

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和清算过程中形成的预付款项和暂收款项按相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制定机关
医保局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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