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 第五十二条独立法条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第五十二条第八章 审核检查第五十二条跨省异地就医医疗服务实行就医地管理。就医地经办机构要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范围,细化和完善协议条款,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制定机关医保局 财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