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第五十一条
第七章 费用清算
第五十一条
就医省需返还参保省资金列入当期就医省跨省异地就医费用付款通知书中,并在对应参保省名称旁加注“*”。参保省应收就医省返还资金列入当期参保省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收款通知书中,并在对应就医省名称旁加注“*”。
- 制定机关
- 医保局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七章 费用清算
就医省需返还参保省资金列入当期就医省跨省异地就医费用付款通知书中,并在对应参保省名称旁加注“*”。参保省应收就医省返还资金列入当期参保省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收款通知书中,并在对应就医省名称旁加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