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第四十七条

第七章 费用清算

第四十七条

国家级经办机构于每月底前根据确认后的《全国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清算表》,生成《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费用付款通知书》(见附件15)、《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收款通知书》(见附件16),在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发布。

制定机关
医保局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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