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第四十五条第七章 费用清算第四十五条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清算是指省级经办机构之间、省级经办机构与辖区内经办机构之间确认有关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的应收或应付金额,据实划拨的过程。制定机关医保局 财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