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医疗费用结算

第四十二条

各地要支持参保人员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后合理的退费需求,提供隔笔退费、跨年退费和清算后退费服务。

制定机关
医保局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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