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医疗费用结算

第三十六条

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对于异地就医患者住院期间确因病情需要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到定点药店购药的,需提供《住院期间外院检查治疗或定点药店购药单》(见附件12),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章,相关费用纳入本次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制定机关
医保局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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