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预付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省级经办机构完成付款确认时,应在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内输入付款银行名称、交易流水号和交易日期等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原则上各省应于每年2月底前完成年度预付金调整额度的收付款工作。

制定机关
医保局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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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