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第八条第八条经核定取得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核定企业)申请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应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 例》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办理。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