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限定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口岸报关并于同口岸实际离境。其他海关一律不予受理此类产品的出口报关业务。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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