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条核定企业须建立专门的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台帐,详细记录有关出口经营活动,并保留相关记录两年备查。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