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外交邮袋监管
第二十二条
外交信使携带(含附载于同一运输工具的)外交邮袋进出境时,必须凭派遣国主管机关出具的载明其身份和所携外交邮袋件数的信使证明书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海关验核信使证明书无误后予以免验放行。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外交邮袋监管
外交信使携带(含附载于同一运输工具的)外交邮袋进出境时,必须凭派遣国主管机关出具的载明其身份和所携外交邮袋件数的信使证明书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海关验核信使证明书无误后予以免验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