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公用、自用物品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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