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等文件的通知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等文件的通知第三十条第四章 依申请公开第三十条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