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等文件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依申请公开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业务咨询等活动,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可以告知获取的途径。

制定机关
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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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等文件的通知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