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第三章 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

第十七条

大型企业集团在采取国内标准进行评价的同时,应当积极采用国际标准进行评价,开展国际先进水平的对标活动。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