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三章 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第十五条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标准的行业分类,按照国家统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划分。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