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评价内容与评价指标

第十条

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是指在企业财务绩效定量评价的基础上,通过采取专家评议的方式,对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管理水平进行定性分析与综合评判。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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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