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对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拼装车以及将回收的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或流向社会的,有关部门依据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制定机关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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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