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四章 补贴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结束后,各省级商务、财政部门应按要求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商务部、财政部,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按照发改环资〔2025〕1745号文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各地上报的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后,中央与地方进行清算。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