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托运、收运或者载运国家规定禁止通过民用航空运输的物品。 国家规定限制通过民用航空运输的物品,托运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 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托运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承运人应当查验证明文件,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承运。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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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