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于1996年3月1日公布的《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民航总局令第50号)和2000年4月21日公布的《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民航总局令第91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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